為進一步加強班級心理委員隊伍建設,樹立先進典型,發(fā)揮榜樣作用,激勵學生發(fā)揚助人自助、團結友愛、積極樂觀的精神,促進校園和諧。經(jīng)研究,決定開展2017-2018學年優(yōu)秀心理委員評比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參評對象
全院2017級心理委員
二、評選名額
各系“優(yōu)秀心理委員”評選不超過本系2017級心理委員總數(shù)的10%。
三、評選條件
1、符合學院優(yōu)秀學干評選標準。綜合素質(zhì)列班級前15名。一學年內(nèi),各門課程考試成績排名前20%,體育成績在良好以上。
2、個人心理健康狀況良好,積極陽光,能熱心為同學服務,樂于助人,作風正派、嚴謹,自覺遵守各項規(guī)章制度并起模范帶頭作用。
3、能較好地履行心理委員職責。至少擔任一個學期系部或班級心理委員。在班級工作中積極宣傳心理健康知識,開展班級心理健康教育活動,認真做好學生心理健康狀況信息反饋工作,工作成績顯著。
4、積極參加大學生健康成長中心、系心理氣象站舉辦的各項活動,得到師生的廣泛好評,在同學當中享有較高威信。
四、評選程序
1、2018年11月12日-11月22日,學生本人申請,班級評議,由學生本人按要求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到輔導員處初步審核、簽署意見后,輔導員交至系心理氣象站審核。
2.2018年11月23日前系部初審,在系部完成審核后,各系心理氣象站將紙質(zhì)和電子材料(登記表、匯總表)按要求交至大學生健康成長中心。
3.2018年11月26日-11月30日 大學生健康成長中心進行綜合評審,報學工處審核,對入選學生進行表彰。
附件1:南京機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優(yōu)秀心理委員登記表
學生工作處
2018年11月9日